
管工作的通知。 一、完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资金监管行应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完善募集资金监管相关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机制和操作流程,加强对交易商协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账户设立等自律规则的学习,确保账户管理、划款审核、用途核查、底稿留存等相关环节的合规运行。资金监管职责与存续期管理职责由不同部门或业务条线承担的,资金监管行应建立畅通的内部沟通渠道,确保严格落实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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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1: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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